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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院开展形式多样的《监察法》教育学习活动

时间:2018-11-07 阅读:

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颁布实施。《监察法》是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而制定的法律,加强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实现了国家监察全覆盖。省社院高度重视《监察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将其列入2018年全省党外处级干部培训班教学内容,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了系列教学宣传活动,推动《监察法》进课堂、进教材、进学员头脑。

省社院围绕《监察法》开展课堂教学活动,安排了两次专题授课。9月17日,邀请省委党校黄金桥教授从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监察法》的主要内容等方面对《监察法》进行了详细解读。通过解读,进一步加深了学员们对《监察法》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法律条文等内容的理解和把握,增强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9月19日,邀请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文涛从反腐败国家立法、权力监督全覆盖和做清正廉洁好干部等角度,引导学员们要切实加强自身品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从严要求自己,做到自醒、自警、自律,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做一个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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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场教学环节,省社院组织2018年全省党外处级干部培训班学员赴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会址,学习“两个务必”,加强纪律规矩意识;赴“五一口号”发源地,学习民主党派优良传统,不忘初心;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旁听非国家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以案释法、以法析案、以审促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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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们结合所看、所学、所悟、所感,自发组织开展了一场《监察法》学习交流活动。大家纷纷撰写了《监察法》学习心得体会,认真开展分组讨论,推选代表进行全班集中交流发言,邀请省委统战部、省社院有关领导教师参加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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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刘燕燕在学习心得体会中写到,年轻干部无论有多优秀,一旦在廉洁上出了问题,一切都毁于一旦,《监察法》的出台标志着实现了监察全覆盖,党外干部更应提高政治站位,不越红线,不碰底线。学员熊海玮在小组发言中表示,对于民主党派来讲,《监察法》的出台,使民主监督工作有了法律的导向,作为民主党派成员,要在反腐败和精准扶贫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监督。

通过学习讨论,学员们加深了对《监察法》的认识,增强了遵守《监察法》的行动自觉。大家一致认为,《监察法》的出台实现了国家监察全覆盖,民主党派及其领导干部绝不处于“法外之地”,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执行中共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循《监察法》,做清正廉洁的好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