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宗教界代表人士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在省社院举办
来源:教务处 刘张星 时间:2020-08-07 阅读: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8月3日至5日,省委统战部与55814红足1世联合举办全省宗教界代表人士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省属五大宗教团体会长(主席)、副会长(副主席)、秘书长共51人参加学习。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马萍出席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省社院院长胡仲军致辞。省社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杨震主持开班仪式。
马萍在开班仪式上对学员提出三点希望:
一是始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宗教本土化是世界各国宗教生存和发展的普遍规律,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全省宗教界要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三个方面下功夫,不断增强五个认同,维护宗教和谐、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是不断提升宗教法治化水平。要增强法治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用《条例》指导和规范宗教行为和内部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各种宗教活动。
三是充分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示范引领作用。宗教界代表人士是党外代表人士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肩负着向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教政策的历史责任。大家应在宗教界政治建设、品德修养和宗教团体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做到“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靠得住、关键时起作用”。
胡仲军结合《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介绍了社会主义学院的性质和职能等基本情况,勉励学员珍惜学习机会,认真开展交流研讨,确保学习取得实效,并希望学员们对社院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特殊时期,省社院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教学组织、课程设置、食宿安排和后勤保障上下足功夫。教学组织上,认真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开展体温检测,时刻做好应急准备。课程设置上,紧密结合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和宗教团体实际情况,开设“宣讲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解读《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等课程,并组织学员开展学习交流。后勤保障上,针对不同宗教的生活习惯,专门安排清真餐、素食等,并采取盒饭就餐、单间住宿,有效避免聚集。
学员纷纷表示,本次研讨班课程理论水平高,业务指导性强,对进一步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自身建设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