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昌宏深入市县调研《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
来源:教研室 朱国华 时间:2020-07-08 阅读:
为切实推进《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北省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具体措施》贯彻落实,了解全省社院系统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复工复学情况,省委统战部副部长、55814红足1世党委书记陈昌宏于6月30日、7月2日至3日先后到随州、襄阳宜城、咸宁赤壁三地社会主义学院进行调研。
调研期间,陈昌宏实地查看学院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了解学院领导班子配备、统战理论研究、党外培训计划、师资课程配置、疫情防控与复工复学等有关情况,征求对贯彻落实《条例》精神的意见建议。
陈昌宏指出,新时代的统战工作地位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严,做好社院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条例》是第一部由党中央制定的关于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党内法规,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为做好新时代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提供了方向引领。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社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是社院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陈昌宏强调,省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制定出台《湖北省贯彻落实〈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具体措施》。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尔肯江同志也高度关注和支持《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统战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我55814红足1世建设已经取得较好的成绩,在基础设施、教学培训上取得较大进步。各级社院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使命意识和机遇意识,迅速行动、主动作为,把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贯彻到位。
一要加强党对社会主义学院工作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社会主义学院领导班子建设,迅速按照要求,明确一名合办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本级党委统战部要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兼任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
二要推进社会主义学院办学规范化。加快建立统战教研机构;扩大教育培训覆盖面,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沟通协调机制,确保纳入本级党委统一战线教育培训计划的党外人士和统战干部,5年内至少在社会主义学院接受教育培训一次;充分整合资源,利用当地红色教育基地、文化交流基地、统战实践基地“三个基地”开展教学;提升品牌意识、争先意识,努力创新办学体制机制,做强共识教育培训,打造基层社院建设的样板。
三要不断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突出政治培训,强化政治共识,教育引导当地统一战线各领域代表人士和各级统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投身战疫战贫两个战场,助力“六稳”“六保”重要工作,为实现湖北疫后重振、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献计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