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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委会第一届年会论文作者代表发言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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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统战理论研究会参政党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第一届年会于2006年12月13日在湖北省社院召开。会上各党派论文作者代表的发言受到了与会人员的充分肯定,认为发言观点新颖、深刻、有开拓性,“能够震荡人的心灵”,使人深受启发。为使专委会各成员(成员单位)充分了解这些发言观点,并对以后的科研思路有所启迪,现特将作者代表发言综述如下:

1、省民革。民革代表集中阐述了民主党派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问题。认为民主党派正确理解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特征及其重大意义是民主党派知情出力的前提,民主党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应该承担“有为的参与者”、“有力的推动者”、“有效的监督者”这样三种角色,而要实现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就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深入探索和实践:一是要积极参与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推动社会管理水平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基础服务;二是要积极参与妥善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畅通各方面利益请诉求,为构建社会稳定基础服务;三是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以参与促进自然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为参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服务;四是要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广泛性和包容性的优势,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群众基础服务。

2、省民盟。民盟代表认为目前我国民主党派的民主建设明显滞后于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地方组织的民主建设更是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这使党派参政议政的政治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出来。从制度层面就加强民主党派地方组织的民主建设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一是关于民主党派地方组织的建设问题。目前,各党派各级地方委员会的委员、常委、副主委、主委的产生制,基本可以说是委任制,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这里没能得到充分体现,其后果是上述成员与普通党派成员之间基本没有了组织上的联系,长此下去,民主党派作为一个政党的存在价值在地方会日益弱化。通过选举制度的改革可以改变这一状况,即上述党派各级领导由党派各级地方委员会成员采取直接、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二是关于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地方各级公职的民主推荐与监督问题。对于担任国家公职的人员的遴选,可将职务、职位向党派成员公开,由党派成员或报名竞选产生候选人或联名推荐候选人,统战部与民主党派共同确认后差额确立正式候选人,再由普通党员直接选举产生。担任各级地方公职的民主党派成员必须定期向所在区域民主党派成员报告工作,并由全体成员投票评判其工作状况。三是关于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公职中的正职问题。现阶段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正职的条件是较为充分的,因为一方面职能部门专业性强,而党派成员在业务方面具有优势;另一方面一些与经济领域联系比较紧密的职能部门,由具有专业知识的党派成员担任正职,还能够更好地预防部门的经济犯罪。并认为上述建议在实践上只能慎重试点,逐步实施,层级推进,否则可能事与愿违。

3、省民建。民建代表认为我国多党合作制度充分显示了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同时认为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尚处在初创阶段,其表现,一是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多少受到了“苏联模式”的影响,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从一开始就定位为民主党派是共产党的拥护者和合作者,而不是制约监督力量;二是民主党派理论建设滞后,党派发展出现趋同化,政党资源渐趋萎缩,党派发展对象范围有待新的界定;三是参政党建设与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当前的深刻变革对参政党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党派少部分成员个人自由主义、私利主义严重,少数不服从多数,个人不服从组织,缺乏政党意识,没有民主集中观念;四是参政党建设与执政党建设不协调,参政党建设的相对滞后,浪费政党资源,不利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当前,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必须发展和完善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要加强参政党建设,应建立稳定的、规范的、成熟的多党合作运行机制,落实好党派人士的领导职务担任问题;应加强政党资源整合,增强参政党功能,形成优势和合力。

4、省民进。民进代表剖析了当前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现状,认为党派民主监督的环境欠佳,党派成员监督意识不够强,监督缺乏权威性,监督效能欠佳。要健全和完善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首先就要廓清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某些理论误区,破除党派成员民主监督思想上的束缚;其次要健全、完善好制度建设,比如要尽快出台《多党合作实施条例》,要抓好现有监督制度中各种监督形式的贯彻落实,要规范民主监督运行机制、建立党派民主监督组织保障机制、建立党派监督与其它监督协调互动机制等;再次要加强民主党派自身建设,提高参政党民主监督的水平和能力,要从国家兴衰与民族命运的高度认识民主监督的历史使命的复杂性、艰巨性;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一方面要善于利用各种渠道有效行使监督权利,另一方面要尊重我国国情、党情,“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服从国家大局,在操作上不能盲目追求理想形态中的民主监督形式,以致反而引起政治运行的无序和混乱。

5、省农工党。农工党代表认为民主党派作为统一战线团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重要途径和载体,肩负着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是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而变化的,正确把握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必须与时俱进。当前,随着社会的转型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对于新的社会阶层,国家领导人及2004年宪法修正案、政协章程修正案表述为“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这明确了其本质属性,是属于“社会主义”的阶层,其从事的是“社会主义事业”,是“建设者”;确立了其法律地位;并拓宽了各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丰富了党派的成员构成。各民主党派在着力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工作中,要突出党派自身特点,保持特色和优势;要着力于做代表性人士工作;要坚持“三个为主”原则,要注重质量,忌一哄而起,无序发展;要正确引导其政治诉求,以纳入到现有的政治框架和体制中来;要加强教育和培训,使其真正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

6、省致公党。致公党代表主要阐述了参政党履行职能的心理调整着力点问题,认为其一,参政党对多党合作应认识到其具有“一个必然、一个优势”,即多党合作政治制度是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多党合作制度的确立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巨大政治优势,因为它有利于将全社会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统一意志,最大限度地集中社会资源,实现高效率发展,保证国家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统一规划和部署;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其二,对民主监督应认识到要从“一个机制、二个制度、多种形式”方面来履行自身的职责。“一个机制”即要建立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认为当前存在的监督方面的问题一是监督不力,二是监督形式局限,三是监督力度和处置力度过软。“二个制度”即一是要建设好民主监督制度,要对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的实施,对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监督;二是要建设好民主党派自身的制度,健全参政党的工作机制。“多种形式”即要采取多种举措和渠道实施民主监督,比如列席会议监督、例会协商监督、反映社情民意监督、媒体舆论监督等等,要把它们结合起来,相互取长补短,形成民主监督合力。

7、省九三。九三代表剖析了新时期民主党派干部的新状况,认为在当前民主党派面临再一次交班与接班的局面,但党派在组织准备上存在相对不足与被动状态,具体表现是:一是符合条件的省级主委、副主委人选少;二是党派干部选拔与培养机制不完备,落实不到位,“虚拟”成份大,随意性大,缺乏“台阶”和发展空间;三是党派工作骨干流动小,封闭性强,很难跨地域选材;四是党委统战部门与组织部门在非党干部培养选拔任免工作上,不同程度存在权责不统一和衔接不紧密的问题;五是党派干部兼职工作为主,各有归属单位,培养选拔由于角度与标准不尽相同,协调工作量大,点多,难度也大。对于创新党派干部培养机制,提出了以下方法:一是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加强民主党派干部的培育工作。要建立优秀民主党派干部考察制度,做好梯次配备工作,做到使用与培养相结合。二是要切实加强对民主党派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增强系统性、有效性,实行动态管理。对民主党派的干部选拔,要做到“四公开”,即选拔条件公开、过程公开、人选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监督。三是要努力创造有利于民主党派干部脱颖而出的环境和条件,在干部人事制度中引入竞争机制,改革选拔任用制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同时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管理党派干部,为选拔任用优秀民主党派干部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