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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参政党理论研究专委会第三届年会论文观点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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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7日,湖北省统战理论研究会参政党理论研究专业委员会在55814红足1世召开了第三届年会,省委统战部相关领导、省统战理论研究会相关领导、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民主党派省委会、省社院)相关领导、特邀专家、相关作者代表参加了年会。会上,领导、专家、作者就参政党理论研究进行了热烈、深入的探讨,普遍认为专委会理论研究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经三年运行后,理论研究在探索创新、深入规范、密切实践方面都有了进一步的开拓,论文质量在逐年提升。为略彰布已有之研究,并供后来研究之参考,现将专委会第三届年会部分论文观点分类综述如下:

一、关于政党制度

参政党是中国政党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纯粹的参政党理论研究离不开对政党制度的探讨和思索。在已有的较多的研究基础上,理论研讨者已开始对中国的政党制度进行深层次、多视角的审视,提出了一些较新的看法。

民盟湖北省委会课题组的《和谐的中国政党关系建立的历史动因初探?D?D以中国传统文化历史为路径进行的思考》一文,试图从更为深远的文化历史传统来探索中国政党制度、政党和谐关系形成的原因。对于中国政党制度及和谐政党关系的成因探讨,该文认为可回溯到比之于现当代的更早的历史阶段,即中国传统的政治制度(重要的中央集权特征)、经济制度(至唐中叶自然经济失去纯粹形态)、法律制度(“礼仪”教义为法制、君主意志至上)、传统文化都成为其形成的历史基础。该文认为,当今中国和谐的政党关系的文化渊源来自于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崇尚的“天人合一”的整体宇宙观、“知行合一”的系统思维的认识论,以及以社会和谐为本位的人文主义精神。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和谐”的价值取向及文化理念将是当今乃至今后很长一段历史时期里中国政党制度和政党关系存立的历史动因。这样的认识有助于我们正视中国现代政党制度存在的长期性、持久性,从而真正明确各政党在中华民族今后发展道路上的历史使命,确切意识到作为参政党在中国政党制度中的性质、所具有的职能、所能够起的作用,从而更准确地把握参政党建设规律、参政规律。

杨建国、申亚力、李艳霞的《意识形态认同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构成》一文从意识形态层面探讨了中国政党制度的构成。作者认为在当今世界政党功能有效发挥的根本方式都离不开寻求意识形态的认同。意识形态作为观念的力量,为政治权力的合法性提供理念基础。作为合法化政权的主要制度手段之一的政党制度,必须要通过建构意识形态,形成意识形态共识,从而获得合法化及理念上的支撑。一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实践历史,就是一部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寻求意识形态认同,并将这种认同由思想领域转化为具体行动而不断深化和推进的过程。在中国,意识形态认同为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形成与确立提供合法性基础,中国的政党制度通过建构独特的政党意识形态为其政权合法性提供理念支撑,意识形态认同在经济发展基础上与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形成良性互动。

王艳明的《从信息不对称性理论看我国多党合作政治制度的科学性》一文从信息的视角观照中国政党制度,认为信息的不对称性正好说明了中国政党制度的科学性、优越性。作者认为信息不对称性理论的提出在于社会的方方面面均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它要求采取多种机制努力降低或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从而避免或消除社会不公或危机。作者认为信息不对称性理论同样可应用于政治学,中国特色多党合作制度本身就是信息不对称理论在政治学上的科学运用,是其独创性、先进性、科学性的又一理论体现。其科学性体现在:政治协商是保障多元利益主体权益时信息不对称的需要,民主监督是权力运作过程中信息不对称的需要,参政议政是政治民主程序中信息不对称的需要。从信息分析的角度看,“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本质即是执政党为了保障各参政党及其代言的各社会阶层包括“信息权”在内的各种民主权利所建构的基本形式,是为了减少或降低执政党、政府、社会各阶层以及普通民众的信息不对称,从而谋求建设一个政治民主、政府廉洁有为、民众和谐、社会稳定的繁荣国家。中国的协商式民主政治,必须要有各民主党派充分的信息参与和程序约束,这个程序的严格执行可以降低和避免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发生,为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科学保障。

杨海文、杜领军的《现代国家视野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建设》一文以现代国家建设的视野观照中国政党制度,认为中国政党制度在现代国家建设中起着轴心作用。作者认为现代国家制度必须有一个轴心制度来主导和支撑国家建设,因为中国共产党事实上成为当代中国现代化建设中最为核心的体制化政治结构,这决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在现代国家建设中起着轴心制度的作用,它有效支撑起了整个政治制度体系。作为轴心制度的中国特色政党制度可以从理论体系、结构体系、功能体系等角度来进行建设。其中,结构体系包括主体结构(中共、八个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等。为政党制度提供强大的支撑主体和轴心力量)、关系结构(有效协调利益需求,实现有效社会整合)、内容结构(丰富和拓展民主政治的实现形式)。中国政党制度不仅为现代国家建设提供核心的领导力量、组织资源和制度体系,而且为其提供一个完整、具有长远效应的保障体系。

关学贵的《改革开放为中国政党制度发展与完善注入强大动力》一文则论述了改革开放与中国政党制度发展与完善的关系。作者认为中国政党制度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一方面来自于执政党的正确领导和执政、民主党派的积极参政,另一方面也来自于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巨大成就为其发展与完善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具体体现,是改革创新的精神为其发展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为其注入了坚实的发展动力,公民权利意识增长为其注入强大的社会动力,民主政治的发展为其注入强大的制度动力,政治上的开放和交流为其注入了国际视野下的外部动力。

除了上述一些较新的视角外,还有其它一些角度的论述,比如有作者从和谐社会建设的角度论述了政党制度与之的关系,等等。总之,对于政党制度的研究,应可以说是在向纵深发展,这对于较纯粹的参政党理论研究的深化应该说是有参照、促进作用的。

二、关于自身建设

民主党派的自身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能力建设等。在中国特色政党制度体系中,民主党派的建设与执政党建设总是有关联的,真正建设好参政党须要突破理论研究的困境,有一些论者在这一方面有所开拓。

张晓东的《论民主集中制的二重性及民主党派的实践选择》一文从如何正确、准确地理解民主集中制入手,对民主党派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作者认为民主集中制是当代中国政权建设乃至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根本组织制度,并成为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必须遵循的原则和方法。但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并没能真正把握其本质,贯彻和执行多出现偏差,“缺乏民主”与“集中不够”两种迥异的现象同时并存于现实的政治生活中。作者认为民主集中制的二重性即其价值属性和工具属性,前者即指其价值天平是倾向于民主的,民主作为终极价值而存在,集中不过是实现目的的某种手段;后者即将其作为一种管理和决策方法,此时,其行为的目标和归属只能是集中,民主则是实现有效集中的手段和过程,也是保证集中能够被广泛认同的前提和基础。从二重性去把握民主集中制,才可以体现其整体性和本质性的要求。

民主党派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除了出现中共所出现的现代民主价值观念和先进政治文化精神缺位、民主的广泛性不够及表达不足、制度安排和程序控制虚化、道德依赖与制度约束悖离的等问题外,因为组织构架和成员基础的特殊性,加之领导体制具有专、兼职相结合的特点,导致权威性不足、参与度不高、纪律性不强等问题在各民主党派里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导致出现了民主集中制的虚化、弱化现象。就价值属性而言,民主集中制被矮化而成为具体的决策程序,被异化而成为权威主义和精英主义的代名词;就工具属性而言,表现为集中度不够和纪律性不严。

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实现有效的集中需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科学中的“整合”理论来赋予集中新的内涵,即依据约定的程序、规则进行整合,而不是由位居普通成员之上的力量在起主导作用。具体而言,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过程中,特别是领导班子进行决策时,必须实现五个方面的整合,即理念整合、利益整合、信息整合、方案整合、行为整合。

吕琳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加强参政党的制度建设》一文则探讨了科学发展观与参政党制度建设之间的关系。作者认为科学发展观对参政党制度建设具有重大指导意义,参政党制度建设应以“发展”为第一要务,体现“以人为本”,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及“统筹兼顾”的思想方法。为实现参政党的可持续发展上,在制度建设上,在国家制度建设层面,应研究参政议政程序、民主监督权限等具有全局性的机制;在中观制度建设层面,省级组织应研究基层组织领导机制、激励机制等具有指导性的制度,市级或基层组织应研究激励机制、组织与成员所在单位联系制度等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在微观层面的制度建设,基层组织制度则根据具体工作作出相应制度规范。

作者对参政党制度建设提出了基本构想,认为以章程为核心和主干,建立和完善组织发展制度、领导决策制度、运行制度、选举制度,并使各项制度之间互相协调、互相配套、有机联系,是参政党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具体可以建立的制度,一是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工作制度;二是建立健全工作联系制度,比如《党派与党派间的合作、协商办法》《党员向领导班子反馈意见办法》等;三是建立健全支部工作制度;四是要完善人才培养制度,明确参政议政人才的科学评价标准;五是规范参政、民主监督制度。

彭光华、陈波的《试论参政党文化建设》一文探讨了参政党的文化建设问题。作者认为参政党文化建设是参政党建设的核心,从一定意义上讲参政党的每一项职责本身就是参政党文化建设的反映,文化建设的方方面面构成了参政能力,参政党的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参政党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是:一是对文化认识不到位,有重组织建设、轻文化建设的倾向;二是参政党独特的风格正在逐步淡化,有“做秀”、“附属”、和“政党花瓶”的认识倾向;三是参政党“直陈问题,大胆进言”的风骨有所弱化,有理不直气不壮的倾向;四是文化载体、新闻媒体、公共平台缺乏对参政党的应有推介和传播,有被“边缘化”和被公共视野“清空”的倾向。作者对参政党文化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建议,认为可以通过彰显优势,张扬个性,努力通过文化形式展示参政党的新形象,具体办法有:一是要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宣传参政党在参政议政、关注民生中的新动态、新情况;二是运用互联网快捷表达参政党为国为民的政治愿望及活动状况;三是通过各种文化平台推出参政党的文化建设成果及英模人物;四是组织创作一批反映参政党文化建设的各种文艺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让参政党的新形象走近群众;五是突出重点宣传各参政党历史、现实的重大事件和重大贡献。

三、关于参政议政

对参政议政的探讨进一步具体和深入,触及在参政议政中所确实存在的问题。

彭光华的《参政党要在解放思想中努力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一文探讨了解放思想与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之间的辩证关系。作者认为参政党在解放思想方面存在着差距和不足,其表现在:一是学习力上不够适应,具体情形是泛泛学习多,深入研究少;浮光掠影多,深度钻研少;被动学习多,自觉学习少。二是调研力上不适应,调研时在迎来送往中花去过多时间和精力,不能踏实下来把情况摸深摸透,静下心来将情况理清吃透。三是敏锐力上不够适应,因为社会认知力肤浅,对事物判断力迟钝,对新事物感受滞后;抓不住重点,把不住关键,破不了难点。上述不适应就导致了参政议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不适应,科学谋划以思想大解放促进参政议政能力的大提高,即应自我加压,刻苦学习;应激活思维,善于创新,对于参政事业的追求需要直线式思维式的执著,而对于解决复杂问题则需要有逆向思维的睿智;应增强参政意识,激发参政热情,强化参政自觉;在参政调研中选题要关注政府工作中尚未注意或关注不够、但从民主党派角度看却属需要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要认真综合分析党派成员和所联系群众所反映出来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

吕忠梅《关于民主党派成员参政议政素质的思考》一文探讨了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必须具有的素质,作者认为应包括知政、参政、议政、督政四个方面的内在品质与能力。在知政方面,民主党派部分成员疏于对我国政治制度、国家制度的了解与理解的不足,导致在参政中自觉不自觉地用诸如“贤人政治”、 “行政权优越”等封建落后的观念去操作,与所操作的先进制度的内在要求发生价值背离,制约多党合作制度优越性的发挥;在参政方面,存在部分党派成员因认为参政是费力不讨好的事而对参政议政敷衍了事、能推就推的情况;在议政方面,存在过多强调地方、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情况,缺乏从政治高度宏观把握问题的能力,缺乏针对性,尤其是缺乏解决问题的办法;在督政方面,因不具备必要的督政素质,民主党派部分特约人员无法对相关机关的工作情况好坏做出自己的评价。作者认为在参政议政的集聚利益过程中,要注意人民群众的利益并不是个人利益的简单相加,而是个人利益与群体利益的权衡,是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兼顾,还有国家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协调。党派成员的这种利益判断集聚的能力,绝不会因为当选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被聘为监督员而有大幅提高,而必须依靠自己的知识、智慧养成。

四、关于民主监督

目前关于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研究还基本上停留在对民主党派如何监督中共的方面,对于民主党派自身内部的民主监督有部分研究者开始关注,但形成研究论文的则几乎还没有。对于党派对中共的监督,也因为中国政党制度中政党关系的问题,具体切实、可操作性的民主监督机制还是显得匮乏。但还是有部分作者试图作出自己独到的探讨。

刘鸿翔、匡国珍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一文则分析了当前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还存在的一系列漏洞和缺陷,认为完善参政党的民主监督,需要从五个方面完善运行机制,即一是在民主监督主体方面,要着力提高民主党派自身的民主监督能力,加强对特约监督人员的培养和管理:要拓宽聘任特约人员的领域,除了向各政府部门拓宽外,也要向党委部门延伸;要制定《特约监督工作条例》或《特约监督人员管理办法》,对监督人员的权、责进行规范;要设立能体现党派组织作用的管理部门,比如可在中共统战部设立各党派联席的特约监督员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统一管理;要建立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考核机制,比如可在党外干部的考核评价体系中加入“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情况”一项,以此督促民主监督工作;要建立起对党外干部开展民主监督的保护机制。

二是在民主监督客体方面,要转移民主监督重心。要重视立法监督、决策监督,建议将听取民主党派组织意见作为立法程序、决策程序中的必要环节,如可在立法听证会上设立专属于民主党派的议席,可在决策前提供“不可行性”研究意见、决策后提供执行情况的评估意见。

三是在民主监督制度建设方面,要强化监督程序保障 。要制定《民主党派监督条例》或《民主党派监督办法》,明确民主监督的职责、权利、性质、对象、范围、内容、形式、方法,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于监督的反馈责任;要分项制定各种民主监督形式的运行程序,如制定《重大决策监督办法》、《特约监督员工作办法》、《民主监督考核办法》等;党委和政府要相配套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如制定《关于做好党际互相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如何接受监督、为监督提供条件、对监督作出反馈等作出职责和程序上的规定,并将接受监督情况作为部门和领导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

四是在民主监督组织系统方面,完善监督机构。目前急需建立专门的民主监督工作部门或机构,可在各民主党派内部分别成立民主监督工作委员会,或建立一个全国和省级的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联席机构,统一领导各党派的民主监督工作,协调全国和全省的总监督。

五是在民主监督方式方面,努力营造联合监督氛围。可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与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结合。

田圣斌的《民主监督是政治协商的根本保证》一文探讨了民主监督与政治协商的关系,认为探索、创新民主监督形式,增强民主监督的实效性,努力实现“一切权力都受到监督”,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与参政议政职能有效发挥的保证。针对目前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制度,作者建议如次:一是完善课题招标制度,提高民主监督科学性;二是改善调查研究机制,加强现场考察针对性;三是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四是健全政协系统内部信息交流机制;五是成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参政议政研究中心(实现“柔性”监督与“刚性”监督的结合,使有关重大课题研究在必要时尽快转化成议案,将科学性、合理性、民主性与强制性、命令性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六是建立健全提案制度,重视提案跟踪监督工作;七是制定《监督法》,实现政协民主监督的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