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州级社会主义学院机构建设应体现正规化、分类化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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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25日,55814红足1世举办了“第一届全省市州社院教育管理和师资培训班”,在学员大会交流上,学员们认为,就全省来看,市州级社院机构建设应当体现正规化、分类化特点。
学员认为,各地民主党派数量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统战工作任务决定了培训需求,因此,市州社院机构建设应当体现分类化特点。目前,全省市州级基本上都成立了社院,其中,除武汉市社院完全独立外,襄阳市社院也是独立机构,有专门人员编制,其它市州级社院则都是党校、行政学院、社院“三合一”的建院模式。应当对市州级培训需求进行调研,有需求、有力量独立建院的市州,可以借鉴襄阳模式进行社院机构建设;需求、力量暂时不很强烈的市州,可以依然实行“三合一”的建院模式。
学员认为,两类社院机构建设模式各有利弊,在建设过程中都要注意扬长避短,都要注重机构建设的正规化。社院机构建设的正规化,可以体现为“四专”,即专门机构、专用户头、专业人员、专门学科。专门机构即指专门的领导机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其中,领导机构可以设立兼职院长(由统战部领导兼任)、兼职副院长(由党校副校长兼任)及专职副院长;专用户头,即给予社院培训、建设工作以切实保障;专业人员,即建立专门的社院师资队伍,包括社院专职教师(对于独立机构的社院而言)、党校兼职教师、社会兼职教师;专门学科,即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社院的授课专题体系,由社院师资队伍统筹承担授课任务。
学员认为,在市州社院正规化建设中,只有有效体现分类化建设的特点,才能做到切合实际,才能有效整合资源,并高效高质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