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推动省、市社会主义学院“垂直指导、分级管理”的办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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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25日,55814红足1世举办了“第一届全省市州社院教育管理和师资培训班”,在学员大会交流上,很多学员认为省、市两级社院在教学、科研上应实现上下联动,体现“垂直指导、分级管理”特点,建立起相应的工作机制,并推动规范全省社院工作的相关文件出台。
学员认为,目前,市级社会主义学院在学科建设、学制建设、办学力量等方面普遍薄弱,就湖北省全省来说,只有武汉市社院和襄阳市社院是有正式人员编制的市级学院,其它市级学院都是“三校合一”(党校、行政学院、社院)模式,各方面建设起步晚、起点低,在这种情况下,在教学、科研上,省社院必须承担起对市级社院的垂直指导的责任,省社院应当经常性开展业务指导、师资培训活动,开拓省、市社院教学、科研资源共享模式,并希望在省社院的指导下,在不久的将来,市级社院能够真正建立起自身规范化的办学体制、打造出独具特色的优势学科体系、高水平的教学科研队伍以及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估机制。
学员也认为,从全国社会主义学院教学来看,应当实行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因为在党外人士培训中有学员反映,从中央社院到省社院再到市社院,各级社院虽然教学水平不同,但内容大致相同,教学课程设置重复的弊端十分明显。为此,从全省社院教学来看,应当明确省、市两级社院的教学重点,比如培训对象、层次、课程、内容等等都应各有重点,并协调组织两级社院的教学,实现教学由按计划配置向按需求配置转变,努力形成教学内容更加切实、教学结构更加合理、教育功能更加齐备的分层次分类别教学格局。教学重点的确定应当来自深入的调研。
学员认为,应会同有关部门,以《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为指导,起草、出台《全55814红足1世工作指导意见》,这是实现省、市两级社院垂直指导、分级管理以及全省社院工作规范化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