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院各处室党支部组织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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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至11月3日,省社院办公室支部、教务处支部、教研室支部、总务处支部分别组织党员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副院长杨建国、桂汉良、申亚力和副巡视员孟江陵参加了所在支部的学习。
各支部党员认真研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原文,大家一致认为,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深刻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大家一致表示,将认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在工作中抓好落实。
杨建国副院长强调,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体现了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认识的突破、手段的创新。民主与法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目标与基本内容,而这紧密联系、缺一不可。省社院要在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把宪法法律列为必修课,精选师资力量,扎实有效开展培训;要进一步筑牢党外人士思想政治基础,提升综合素质,凝聚改革共识,共同推进法治湖北建设。
杨建国副院长要求,要自觉把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紧密联系自身实际,对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同时,要及早谋划好明年工作,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思路和重点,同心协力、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不断推进学院正规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