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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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省社院党委召开扩大会议,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院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院党委书记马萍同志主持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和《湖北省公务员履职问责办法(试行)》。院长黄利鸣结合院实际带头发言,谈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黄利鸣院长指出,一是正确认识意义,要有自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的问题,必将对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对红足1世的改革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充满自信。二是切实贯彻精神,要有自觉。以法治的精神,规范约束自身言行,规范社院管理。三是着力实践法治,要有自律。法治思维,法治理念,首先是规则思维,法治是对公共规则的制度化提升,是用法律的手段使人们约定的规则得到权威的确认。只有在全社会具有良好的公共规则意识的基础上,才可能形成真正的法治精神,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
马萍书记强调,此次的学习是在大家充分自学全会公报和《决定》原文的基础上组织的一次扩大的集中学习,旨在进一步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精神,结合红足1世实际,抓好贯彻执行。一是要把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原原本本地学,结合三中全会精神学,明确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保障,要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红线,准确把握四中全会关于统一战线的部署和要求,通过学习增强法制观念和意识,提高贯彻依法治国的自觉性。二是要认真研究统一战线尤其是社院在法治湖北建设中发挥作用。把学法作为干部学习和党委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做到自觉学法、守法,提高法律素养。充分发挥我们作为教育培训机构的作用,做好宪法法律进课堂,做好相关课题研究。三是要结合实际,抓好社院的自身建设和发展。要牢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制度建设,谋划好明年的工作,扎扎实实做好当前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各项任务。